| 關 鍵 詞: |
陪審制;參審制;觀審制;起訴狀一本 |
| 中文摘要: |
按司法院 2012 年 6 月 14 日送請立法院審議之「人民觀審試行條例」草案內容規定來看,未來我國「人民參與刑事審判」制度的走向,可能將以日本判員制度為主、韓國陪審制為輔之模式運作,惟參審制或陪審制均有其歷史脈絡與演進過程,不管是日本的裁判員制度或韓國的陪審制均採取起訴狀一本主義前提下進行,台灣絕非可以隨意鋸箭式採用,更重要的是,日本總理或韓國大統領為達成人民參與審判的目標,一開始皆視為國家的施政大針,並結合民間團體學者專家力量,甚至編列特別預算,使其能專門負責工程浩大的司法改革。所以,台灣到底適合甚麼制度?應針對觀審制、陪審制或參審制召開更多的公開辯論並舉辦公聽會,甚至應該學習日、韓兩國的做法,全面性進行模擬審判才是。
|
| 目 次: |
壹、前言 一、素人法官資格和選定程序? 二、站在武器對等的角度上,攸關犯罪相關證據何時可以開示? 三、面對完全不懂法律和審判流程的素人法官,法庭審、檢、辯該如何一改過去處理經驗,協助素人法官融入審判程序中? 四、職業法官不受素人法官陳述意見的拘束下,素人法官只有表意權沒有表決權的情況下,素人法官到底能起甚麼樣的作用? 貳、結論
|
| 相關法條: |
 |
| 相關判解: |
 |
| 相關函釋: |
 |
| 相關論著: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