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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著名稱:
商事法實務導讀(最高法院 101 年度台上字第 1880 號民事判決等 4 則裁判之說明)
文獻引用
編著譯者: 王志誠
出版日期: 2013.02.15
刊登出處: 台灣/台灣法學雜誌第 218 期/185-199 頁
頁  數: 16 點閱次數: 1948
下載點數: 64 點 銷售明細: 權利金查詢 變更售價
授 權 者: 王志誠
關 鍵 詞: 止付通知公示催告直接訴權平板貨櫃甲板運送包裝不固日間住院保險契約之解釋原則醫療保險
中文摘要: 最高法院 101 年度台上字第 1880 號民事判決、臺灣高等法院 100 年度上易字第 1175 號民事判決、臺灣高等法院台中分院 99 年度重上字第 121 號民事判決、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 101 年度保險上易字第 10 號民事判決具有重要意義,特別值得提出來說明如下:
一、發票人應如何於票據上為禁止轉讓記載。二、支票遭偽稱遺失而辦理掛失止付,則付款人是否仍有付款義務。三、賃物以平板賃櫃方式運送者,運送人得否主張「包裝不固」免責事由之認定。四、醫療保險契約中「日間住院」之解釋。
相關法條:
相關判解:
相關函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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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志誠,商事法實務導讀(最高法院101年度台上字第1880號民事判決等4則裁判之說明),台灣法學雜誌,第218期,185-199頁,2013年0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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