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 鍵 詞: |
跨國一事不再理;歐盟基本權利憲章;單一法律領域 |
中文摘要: |
一事不再理是遍及各國的基本法律原則,裁判確定力禁止再訴的效果,也象徵同一紛爭事件在內國法秩序裡終局落幕,回歸法律和平狀態。歐盟的一事不再理在安全、自由及司法日益整合的已突破傳統的內國界限,發展出跨國效力。為了讓人民在歐盟區域自由行動,無須擔心同一犯罪行為受到各國各自追訴,一事不再理在歐盟面臨「跨境」的拓展需求。詳言之,創造內部界限的自由、安全與司法之領域,保障人民可在此領域自由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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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次: |
壹、導言 (以下刊載本期) 貳、裁判主旨 參、理由 Ⅰ. 慕尼黑第一地方法院刑事庭,認定之事實如下 Ⅱ. 本案並無訴訟障礙事由,既未違反禁止一事不再理,追訴權亦未罹於時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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