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 鍵 詞: |
核四公投;資訊落差;正當性;公民投票;公投門檻 |
中文摘要: |
本文以下敘述的論點並沒有主張核四問題不能公投。相反的,雖然在世界各國的立法例中,不時可見將特定事項,例如,租稅、公共支出或主權等,排除在公民投票適用範圍之外的情形,不過,這些事項都沒有絶對不可公投的理由。事實上,也有不少立法例容許上述事項以公投方式加以決定。核能政策或個別核電廠的興建,涉及的是能源需求與風險承擔的權衡與價值選擇,當然也沒有只能以行政獨斷、代議民主,而不能以直接民主方式決定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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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次: |
一、前言 二、公投門檻在制度上的正當性問題 三、公投門檻的工具性 四、公投主文該怎麼訂? 五、結論:如何評價「停建不運轉」公投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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