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 鍵 詞: |
隱私權;數位化;個人資料保護法;間識識別;數位足跡 |
中文摘要: |
過往,個人資料均以紙本等實體形式呈現,當人類文化跨入數位時代,隨著人們習於以數位方式記錄生活,無論是眞實社會的舉措,抑或虛擬網路空間的言行,均逐步轉變為可供搜尋與解析的「數位足跡」,印證了「凡走過必留下痕跡」此一民衆耳熟能詳的話語,不僅存在實體世界,亦於虛擬的數位環境得到印證。在資料探勘等相關技術普及應用下,園繞當事人展開的數位足跡,衍生創造諸多新穎應用型態,然而儲存方式的變革與雲端應用等新興技術槪念的問世,卻也加深數位足跡遭到不當利用之風險。為因應資訊時代的巨變,包括隱私權槪念與各國對應保護立法,有不一程度之調整或變革,我國亦不例外。本文以國內於 2010 年修正通過的新版個人資料法為出發點,探討「數位足跡」於新法下之評價,以及在數位浪潮下,個人資料保護法制發展殊値關注的重要議題,最終提出筆者之看法與建言。
|
目 次: |
壹、前言 貳、數位環境、隱私與個人資料保護 一、數位環境產生之隱私保護隱憂 二、商業應用及技術發展造成之衝擊 三、隱私權概念之轉變與法制回應 四、小結 參、數位足跡於我國個資法之評價問題 一、數位足跡之可能態樣 二、是否屬於個資法定義之個人資料 三、數位足跡與個資法第 51 條之關聯 四、間接識别性數位資料之利用與爭議 肆、個人資料保護法制後續關鍵議題 一、民眾過度反應現象 二、網路使用者保護意識消逝問題 伍、結語
|
相關法條: |
 |
相關判解: |
 |
相關函釋: |
 |
相關論著: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