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學期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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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著名稱:
愛爾蘭的人類胚胎幹細胞研究與社會溝通
文獻引用
編著譯者: 楊一晴
出版日期: 2012.09
刊登出處: 台灣/科技法律透析第 24 卷 第 9 期/9-13 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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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 鍵 詞: 胚胎研究幹細胞生物材料科技倫理
中文摘要: 繼上回談過由英國政府採用之與民眾進行包含生物科技及各種科技議題之社會溝通機制後,這次,本篇幅將以英國的鄰近國家─愛爾蘭為對象,探看愛爾蘭政府是採取鋪設哪樣的社會溝通機制、以處理其國內生物科技發展議題,以及其針對人類胚胎幹細胞研究所引發爭議,是如何透過該制度加以應對及成效如何。

目  次: 壹、前言
貳、愛爾蘭政府進行社會溝通之制度與方式
一、愛爾蘭生物倫理理事會
(一)成立背景
(二)功能與運作
二、與人類胚胎幹細胞研究有關之行動
(一)人類生物材料:供研究用收集、使用及儲存之建議
(二)關於胚胎幹細胞研究倫理、科學及法律爭議之意見
參、結語─從先行國家發展經驗思索適合我國的道路
相關法條:
相關判解:
相關函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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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一晴,愛爾蘭的人類胚胎幹細胞研究與社會溝通,科技法律透析,第24卷第9期,9-13頁,2012年0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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