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 鍵 詞: |
教授;駐衛保全人員;酒醉;法規範目的;犯意聯絡;直接重要關係;逃逸;行駛;家長會經費 |
中文摘要: |
本期收錄 9 則最高法院裁判要旨。其中,102 年度台上字第 1448 號判決乃最高法院開庭辯論的教授發票案,結論認為教授執行國科會補助研究計畫,既非公務亦非公務員,詳見判決理由。102 年度台上字第 1550 號判決乃駐衛保全人員指揮交通失當與保證人地位問題。102 年度台上字第 1658 號判決就一則酒醉後性侵案件認為無刑法第 19 條之適用。102 年度台上字第 1367 號判決從毒品製造論既未遂。102 年度台上字第 1358 號判決闡釋偽信用卡集團的共同正犯。102 年度台上字第 1650 號判決涉及一宗毒品交易的幫助犯,選錄部分事實以供參照。102 年度台上字第 1359 號判決再度闡釋最高法院關於肇事逃逸的見解。102 年度台上字第 1587 號判決處理行使偽造公文書的要件。102 年度台上字第 1442 號判決乃學生家長會長侵占家長會費構成公益侵占罪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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