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關 鍵 詞: |
案件;單一性;同一性 |
| 中文摘要: |
刑事訴訟法上有所謂案件單一性與同一性之爭議,各家論述並不一致,實務運用亦不無模稜兩可之難處。本文重新爬梳我國往昔學說見解,並追溯其淵源,並援引日本、德國的理論,重新評價職權主義之意涵及其價值。「不告不理」之「告」、「理」與「一事不再理」之「理」,其範圍應一致。單一性與同一性,其實是對於評價之再評價,即針對犯罪事實間的比較問題。單一性係指依其評價內涵得並存之多種犯罪事實,是否同屬單一案件之各部分。同一性則指依其評價內涵不能並存之多種犯罪事實,在訴訟法上是否得認為本質上同一,或者其出入至少係屬無關緊要者,法院對此得逕自依職權調查,而與控訴原則無違。本文並提出較為明確的判斷標準,唯仍有待訴訟實務之實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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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英文關鍵詞: |
case;unity;identity |
| 目 次: |
一、前言 二、我國往昔學說之內容及其淵源 三、比較法之分析 (一)德國法之觀察 (二)訴因對象說與當事人進行主義 四、訴訟標的與控訴原則、職權主義間之關係 五、典範之抉擇 (一)「改良式當事人進行主義」之商榷 (二)職權主義與刑罰權之關係 (三)理論之重建 六、結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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