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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著名稱:
清代刑訊制度之界限─從「故禁故勘平人」律談起
文獻引用
編著譯者: 詹朝欽
出版日期: 2013.02
刊登出處: 台灣/刑事法雜誌第 57 卷 第 1 期/127-160 頁
頁  數: 34 點閱次數: 1072
下載點數: 136 點 銷售明細: 權利金查詢 變更售價
授 權 者: 財團法人廖正豪‧廖林麗貞研訓中心
關 鍵 詞: 刑訊《大清律例》故禁故勘平人律司法檔案權力運作
中文摘要: 本文欲探討清律「故禁故勘平人」律論述清代刑訊之制度及其實踐,進而理解清代刑訊制度的界限。透過史料、原典的閱讀與整理,嘗試勾勒出清代刑訊制度的外貌,並以此為立基,以現行法律概念進行分析,探討以清律「故禁故勘平人」律為中心及其於刑訊制度的定位。除律典之外,中央的司法檔案彙編如《刑部比照加減成案》與《刑案匯覽》亦編纂有相關定讞判決以為參考,州縣官以為守則之官箴書等,亦係了解本條律例實踐之可能。儘管傳統中國斷獄合法施用刑訊,卻也因此限制州縣官之行使,避免其於地方濫行權力,亦是維護統治者權力而發。
英文關鍵詞: Torture“Da Qing Lu Li”“Gu Jin Gu Kan Ping Ren” LawJudicial ArchivesOperation of Power
目  次: 一、前言
二、清代刑訊制度的輪廓-從「故禁故勘平人」律談起
三、《大清律例》之外的規範架構
四、從案例觀察「故禁故勘平人」律的實際運用
五、「故禁故勘平人」律於清代刑訊制度的意義
六、結語
七、徵引書目
相關法條:
相關判解:
相關函釋:
相關論著:
詹朝欽,清代刑訊制度之界限─從「故禁故勘平人」律談起,刑事法雜誌,第 57 卷 第 1 期,127-160 頁,2013年0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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