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關 鍵 詞: |
假處分;憲政地位;撤銷黨籍;不分區立委;黨員權利;政治鬥爭 |
| 中文摘要: |
立法權與總統權力均衡的重要作用,其是為了防止權力集中,相互霸淩,立法委員要發動罷免和彈劾總統的門檻高到難以超越,總統也無權決定立法委員和立法院長去職與否。本文以下將對此做探討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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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 次: |
一、馬、王之爭事實提要 二、釋字第 331 號的樞紐地位 三、立法委員自由委任原則 三、釋字第 331 號不符合自由委任原則 四、民事定暫時狀態假處分的正當性 五、民事法院做為憲法守護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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