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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著名稱:
淺述日本裁判員制度與韓國陪審制對臺灣的啟示
文獻引用
編著譯者: 蔣念祖
出版日期: 2012.10
刊登出處: 台灣/國會月刊第 40 卷 第 10 期/59-71 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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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 權 者: 蔣念祖
關 鍵 詞: 素人資格裁判員制度陪審制觀審員人民參與刑事審判
中文摘要: 我國關於人民參與刑事審判制度的走向,可能將以日本裁判員制度為主、韓國陪審制為輔之模式運作,一旦施行人民參與刑事審判制度,未來法院審判職權不再是學有專精的法官所獨有,一般國民可以非法律專家之素人平民之姿,藉由一定方式選出擔任觀審員,與法官平起平坐,就特定重罪案件全程參加第一審程序,全程參與審判期間內所有訴訟程序,包括針對被告有無犯罪事實的認定、法律的適用以及量刑的輕重等階段。
目  次: 前言
壹、素人資格該如何選定?
貳、站在武器對等的角度上,攸關犯罪相關證據何時可以開示?
一、較易落實對於被告所為之無罪推定保障
二、得以達成集中審理之功效
三、貫撤法庭中「交互詰問」之功能
四、對於偵查、起訴與審判等階段之訴訟程序運作得以達成之效果
(一)於偵查階段
(二)於起訴階段
(三)於審判階段
參、面對完全不懂法律和審判流程的素人,法庭審、檢、辯該如何一改過去處理經驗以協助素人融入審判程序中?
肆、法官不受素人陳述意見的拘束下,素人只有表意權沒有表決權的情況下,素人到底能起甚麼樣的作用?
相關法條:
相關判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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蔣念祖,淺述日本裁判員制度與韓國陪審制對臺灣的啟示,國會月刊,第40卷第10期,59-71頁,2012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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