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關 鍵 詞: |
素人資格;裁判員制度;陪審制;觀審員;人民參與刑事審判 |
| 中文摘要: |
我國關於人民參與刑事審判制度的走向,可能將以日本裁判員制度為主、韓國陪審制為輔之模式運作,一旦施行人民參與刑事審判制度,未來法院審判職權不再是學有專精的法官所獨有,一般國民可以非法律專家之素人平民之姿,藉由一定方式選出擔任觀審員,與法官平起平坐,就特定重罪案件全程參加第一審程序,全程參與審判期間內所有訴訟程序,包括針對被告有無犯罪事實的認定、法律的適用以及量刑的輕重等階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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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 次: |
前言 壹、素人資格該如何選定? 貳、站在武器對等的角度上,攸關犯罪相關證據何時可以開示? 一、較易落實對於被告所為之無罪推定保障 二、得以達成集中審理之功效 三、貫撤法庭中「交互詰問」之功能 四、對於偵查、起訴與審判等階段之訴訟程序運作得以達成之效果 (一)於偵查階段 (二)於起訴階段 (三)於審判階段 參、面對完全不懂法律和審判流程的素人,法庭審、檢、辯該如何一改過去處理經驗以協助素人融入審判程序中? 肆、法官不受素人陳述意見的拘束下,素人只有表意權沒有表決權的情況下,素人到底能起甚麼樣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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