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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著名稱:
BOT 案第三人行政爭訟之當事人適格
文獻引用
編著譯者: 林明鏘
出版日期: 2013.07.15
刊登出處: 台灣/月旦法學教室第 130 期/12-14 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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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 權 者: 林明鏘
關 鍵 詞: BOT 事件當事人通格利害關係人公益訴訟環評許可建造執照
中文摘要: 依訴願法第 18 條規定行政處分之「利害關係人」得提起訴願,行政訴訟法第 35 條則規定以公益為目的之社團法人,於其章程規定所定目的範圍內,得為公共利益提起訴訟。在如何判斷第三人是否為法律上利害關係人而具有當事人適格,乃具重要意義之議題,本文將探討 BOT 案第三人行政爭訟之當事人適格法律問題。
目  次: 壹、爭點
貳、解析
一、當事人適格概念
二、BOT 事件之當事人適格問題
三、未來可能的立法思考方向
三、結論
相關法條:
相關判解:
相關函釋:
相關論著:
林明鏘,BOT 案第三人行政爭訟之當事人適格,月旦法學教室,第 130 期,12-14 頁,2013年0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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