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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著名稱:
不動產稅制改革芻議-下
編著譯者:
柯格鐘
出版日期:
2013.09.10
刊登出處:
台灣/
稅務旬刊
/
第 2230 期
/24-29 頁
頁 數:
7
點閱次數:
952
下載點數:
28 點
銷售明細:
授 權 者:
柯格鐘
標 籤:
基本資料
相關資料
關 鍵 詞:
不動產稅制
;
不動產財產稅
;
不動產所得稅制
;
所得稅
中文摘要:
交易稅不合量能課稅原則,也阻礙貨物流通的經濟效率,故應全面廢止,或改以徵收規費方式為之。現行我國之特銷稅,基於其以實際交易總價,乘上高達 10% 甚至 15% 的交易稅率,使得所有被課徵奢侈稅的賣方,作為課徵對象的不動產,形同被國家以課稅之方式變相沒收,這已屬於侵犯人民財產權的違憲課稅體制,毫無理由繼續加以維持,即應予以廢止。
目 次:
參、我國不動產稅制的改革
肆、結論
相關法條:
所得稅法 第 14、16、17-2 條 (102.07.10 版)
土地稅法 第 34、35 條 (99.11.24 版)
房屋稅條例 第 5 條 (96.03.21 版)
商業會計法 第 38 條 (98.06.03 版)
相關判解:
最高行政法院 102 年度判字第 278 號 判決
最高行政法院 103 年度判字第 473 號 判決
最高行政法院 103 年度判字第 87 號 判決
臺北高等行政法院 102 年度訴字第 477 號 判決
相關函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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