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 鍵 詞: |
反致問題;自由意思;涉外案件 |
中文摘要: |
「反致」之原文為法語”Renvoi”,國內學者譯名有數種:例如「發回」、「送回」、「寄返」、「迴翔」、「移送」、「反據」及「反定」。然多數學者,則沿用日本之譯名「反致」。而其他國家之國際私法學者,有直接使用”Renvoi”一字於其著作中。至於各國用語,在英美稱為”Remission”,在德國稱為”Rückverweisung”。 「反致」之真正意義為何:乃指關於某種涉外法律關係,依內國國際私法規定應適用某外國法,而依該外國國際私法之規定,卻應適用內國法或他國法時,即以內國法或他國法代替該外國法之適用。此種法律適用程序,稱為「反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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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次: |
【要點】 【分析】 壹、反致發生之原因 貳、反致之種類 一、直接反致(又稱為”一等反致”Renvoi in First Degree 或單純反致 Remission) 二、轉據反致(又稱為”二等反致”Renvoi in Second Degree 或複數反致 Transmission) 三、間接反致(Indirect Remission) 參、反致理論之得失 一、反對反致規定者之理由 二、贊成反致規定者之理由 肆、適用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反致」規定應注意事項 【結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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