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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著名稱:
「權利車」交易法律關係之探討-兼論車輛移置保管與發還相關民事法律問題
文獻引用
編著譯者: 吳家慶
出版日期: 2013.04
刊登出處: 台灣/中央警察大學法學論集第 24 期/173-205 頁
頁  數: 33 點閱次數: 8527
下載點數: 132 點 銷售明細: 權利金查詢 變更售價
授 權 者: 中央警察大學法律學系
關 鍵 詞: 權利車動產抵押附條件買賣借款免留車車輛協尋
中文摘要: 權利車買賣後,車輛由買受人占有使用,卻無從在監理機關辦理過戶登記。一般民眾,乃至執法的警察,遂誤認權利車買受人,對車輛僅有使用權,沒有所有權。此與現行法動產買賣,以交付為權利讓與的生效要件,登記與否與所有權歸屬無關,觀念有所出入。為釐清權利車定義及其交易關係,本文採廣義看法,認為一般民眾所指稱的權利車,應該是購買車輛後,無法辦理車籍異動登記之車輛。由於該車輛通常已設定動產抵押或附條件買賣登記,故其後車輛買受人(動產擔保債務人)將車輛出售、設質,使關係益形複雜,債權人實行權利方式,形成治安疑慮。權利車使用中違規遭移置保管,車輛發還程序上與車輛所有權歸屬有關,實務上也產生一些爭議,對此本文有詳細的分析。
目  次: 壹、前言
貳、權利車定義與車輛所有權的歸屬
一、權利車之定義
二、車輛所有權的歸屬與監理機關之登記
三、動產擔保車輛所有權之歸屬
參、債務人處分動產擔保車輛之效力
肆、買賣動產抵押或附條件買賣車輛之法律關係
一、債務人將動產抵押車輛出售設質
二、債務人將附條件買賣車輛出售設質
伍、動產擔保債權人實行權利之方式
一、動產抵押權之實行
二、附條件買賣之實行
三、委任取回車輛問題
陸、權利車違規移置保管與發還問題
一、違規車輛移置保管與發還對象
二、「權利車」違規之移置保管與發還
三、因權利車發還錯誤致生國家賠償
柒、結論
相關法條:
相關判解:
相關函釋:
相關論著:
吳家慶,「權利車」交易法律關係之探討-兼論車輛移置保管與發還相關民事法律問題,中央警察大學法學論集,第24期,173-205頁,2013年0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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