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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著名稱:
公司或內部人違反持股資訊揭露義務之責任-評最高行政法院九十四年度判字第一二六九號判決
文獻引用
編著譯者: 王志誠
出版日期: 2013.10.01
刊登出處: 台灣/月旦裁判時報第 23 期/32-50 頁
頁  數: 14 點閱次數: 23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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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 權 者: 王志誠
關 鍵 詞: 公司內部人持股資訊揭露義務申報不實持股轉讓
中文摘要: 證券交易法對於公開發行股票公司內部人之股權管理,設有公司及內部人持股資訊申報之相關規定,包括持股資訊申報義務、持股轉讓事前中報義務、持股變動申報義務及持股設質通知義務及申報義務。關於上開四種義務之共通前提事項,應屬內部人範圍之判定及其持股數額之計算。本文將藉由評析最高行政法院九十四年度判字第一二六九號判決,探討公司或內部人違反持股資訊揭露義務之責任議題。
目  次: 【本案事實】
壹、上訴人主張
貳、被上訴人抗辯
【爭點】
【判決理由】
【評析】
壹、公司內部人之範圍及持股數額之計算
一、內部人之範圍
二、內部人持股數額之計算
三、大量取得股權及變動之申報
貳、公司及內部人之持股資訊揭露義務
一、持股資訊揭露義務之主體及申報文件
二、內部人將股票設定信託之持股資訊揭露義務
三、持股轉讓事前揭露義務是否因已履行持股設質申報義務而免除?
參、公司或內部人違反持股資訊揭露義務之法律責任
一、未申報或申報不實之行政罰
二、是否構成財務報告或財務業務文件記載不實之刑責?
【結論】
相關法條:
相關判解:
相關函釋:
相關論著:
王志誠,公司或內部人違反持股資訊揭露義務之責任-評最高行政法院九十四年度判字第一二六九號判決,月旦裁判時報,第23期,32-50頁,2013年10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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