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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著名稱:
最高法院全民「觀」審-網路轉播勢不可擋之時代趨勢(三)
文獻引用
編著譯者: 朱富美
出版日期: 2013.12.13
刊登出處: 台灣/法務通訊第 2676 期/3-6 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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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 權 者: 法務通訊雜誌社 授權者指定不分配權利金給作者)
關 鍵 詞: 全民觀審法庭轉播司法公開剪輯割裂斷章取義公訴
中文摘要: 法庭轉播過程或許對雙方當事人帶來痛苦及難堪,但此乃為追求展現司法純潔、公正、效率本質之必要之痛,唯有藉此方能獲得大眾的信心與尊敬。司法正義不僅應實現,且應在人民眼下實現。惟有民眾愈瞭解法院,方能獲得人民之信賴與尊敬。以傳播科技發展之迅速及人民對司法公開透明之期待,法庭網路轉播漸為全世界趨勢。
目  次: 壹、前言-法庭轉播與全民觀審
貳、法庭轉播之立法例
(以下刊載本期)
一、英國
二、加拿大
三、美國
(一)州法院
      1.林白幼兒案審判報導聳動引檢討
      2.1965  年 Estes  案反對法庭轉播
      3.1981  年 Chandler 案肯定法庭轉播
      4.州最高法院
(二)聯邦法院
(以下刊載本期)
      1.聯邦最高法院
      2.聯邦一、二審法院試辦法庭轉播
參、最高法院應有條件開放法庭轉播
一、法庭轉播可提升司法公信力
二、最高法院法官對法庭轉播疑慮並無依據
三、科技發展降低法庭轉播之審判干擾
四、法庭轉播對最高法院法官人身安全影響極其有限
五、有條件的法庭轉播可取優避害,已漸為趨勢
肆、結論
相關法條:
相關判解:
相關函釋:
相關論著:
朱富美,最高法院全民「觀」審-網路轉播勢不可擋之時代趨勢(三),法務通訊,第 2676 期,3-6 頁,2013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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