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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著名稱:
禁止想入非非之車體廣告
文獻引用
編著譯者: 蕭文生
出版日期: 2014.02.15
刊登出處: 台灣/月旦法學教室第 137 期/6-8 頁
頁  數: 4 點閱次數: 1070
下載點數: 16 點 銷售明細: 權利金查詢 變更售價
授 權 者: 蕭文生
關 鍵 詞: 人性尊嚴言論自由商業廣告
中文摘要: 近年來大客車車體出現許多引人遐思的廣告,其中大多數皆以姿態撩人並帶有性暗示或性挑逗的女性圖像為宣傳手法,由於顏色鮮豔、畫面養眼,極易引起用路人之注目,因而增加許多車輛碰撞事件。交通部認為,此類廣告不但造成交通秩序上的混亂,危及用路人的安全與健康,且此類廣告極盡物化女性之能事,不但違反其人性尊嚴更是對女性的重大歧視,因此擬修法禁止此類大客車外在車體的廣告。
目  次: 壹、爭點
貳、解析
一、人性尊嚴之保護
二、言論自由之保障
相關法條:
相關判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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蕭文生,禁止想入非非之車體廣告,月旦法學教室,第 137 期,6-8 頁,2014年0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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