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關 鍵 詞: |
抵銷權;重整債權;重整程序 |
| 中文摘要: |
公司法對於重整債權人行使抵銷權之要件及限制,固然是規定應準用破產法之規定,但對於重整債權人如何行使抵銷權,除規定應向重整人為之外,並規定重整人對於他人行使抵銷權事件之處理,應於事前徵得重整監督人之許可。由於破產法對於破產債權人行使抵銷權之期限未設有明文,因此依公司法第 296 條第 2 項準用破產法規定之結果,重整債權人行使抵銷權是否並無期限之限制,實務上遂引發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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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 次: |
壹、爭點 貳、解析 一、重整債權人行使抵銷權之保障 二、債權人之選擇:申報債權 VS. 行使抵銷權 三、債權人行使抵銷權之期限 參、結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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