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 鍵 詞: |
告訴乃論;修複式司法;再犯 |
中文摘要: |
目前越趨重刑化的刑事立法方向,是不斷把人「吸收」到監獄,造成監獄人滿為患的根本原因,故如何解決此問題,當然必須先從檢討重刑化立法方向開始,才能真正對症下藥。筆者即從刑事實務出發,舉普通竊盜罪能否改為「告訴乃論」為例?以此試論可否作為監獄人滿為患之刑事對應政策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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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次: |
一、前言:短期方法不能解決長期問題,減刑不能解決重刑化帶來的問題 二、占目前在監總人數第二高的竊盜犯,是否均有入監必要性? 三、我國刑法中「告訴乃論」之罪的意義及案件類型 四、比較法上「告訴乃論」之罪存在之依據、及理論之爭 小結:何種罪名採「告訴乃論」實為刑事立法政策問題 五、我國之普通竊盜罪,應可改採「告訴乃論」之論據 六、結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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