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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著名稱:
自始主觀不能之權利瑕疵與善意受讓
文獻引用
編著譯者: 侯英泠
出版日期: 2013.12
刊登出處: 台灣/月旦民商法雜誌第 42 期/70-85 頁
頁  數: 13 點閱次數: 2349
下載點數: 52 點 銷售明細: 權利金查詢 變更售價
授 權 者: 侯英泠
關 鍵 詞: 權利瑕疵善意受讓自始主觀不能債務不履行擔保責任債務消滅
中文摘要: 出賣他人之物,善意買受人因善意受讓規定取得所有權,依通說無權利瑕疵之問題。無權處分影響交易安全之出賣人,卻透過善意受讓機制,消滅其債務,其法律結果是否妥當?出賣他人之物,於買賣標的物危險移轉時,無法有權處分買賣標的物所有權,為自始主觀不能。權利瑕疵結果,與債務不履行無異,因此自始權利瑕疵應該有特別擔保責任。而且買受人因善意受讓取得所有權係基於法律規定而取得,並非基於出賣人債務履行行為所完成,基於雙務契約債之消滅原因,善意買受人透過善意受讓規定取得所有權,並非出賣人契約義務消滅之原因。
目  次: 壹、案例
貳、爭點問題
參、動產物權善意受讓制度
肆、權利瑕疵責任
伍、結論
相關法條:
相關判解:
相關函釋:
相關論著:
侯英泠,自始主觀不能之權利瑕疵與善意受讓,月旦民商法雜誌,第42期,70-85頁,2013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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