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 鍵 詞: |
揭穿公司面紗原則;公司法;有限責任;反向揭穿公司面紗;雷曼兄弟 |
中文摘要: |
為嚇阻股東濫用公司之法人地位以及有限責任制度,臺灣於今年(2013年)1 月公司法修正時,增訂第 154 條第 2 項有關揭穿公司面紗原則之規定。晚近美國自傳統的揭穿公司面紗原則,進一步衍生發展出所謂的「反向揭穿公司面紗原則」。本文從臺灣高等法院 100 年度重上字第 91 號民事判決出發,探討有關反向揭穿公司面紗原則在美國法上之運用,並檢視臺灣相關法制之缺失,以期對臺灣公司法制之發展,有所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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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次: |
壹、前言 貳、臺灣高等法院 100 年度重上字第 91 號民事判決 一、本案事實 二、臺灣高等法院判決要旨 參、反向揭穿公司面紗原則於美國法之發展與運用 一、外部人反向揭穿 二、內部人反向揭穿 三、小結 肆、從美國看臺灣:臺灣法上之思考 伍、結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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