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關 鍵 詞: |
民事審判權;政黨自治;黨內民主;權力分立;審查密度 |
| 中文摘要: |
政黨政治已漸漸依循民主憲政原則運作已久,司法機關自應尊重政黨自治,但也必須審查其自治作為是否在法律規定的範疇內。政黨不能毫無界限地認為可以自外於國家法律規定,而僅依循內部的黨章、章程來運作。尤其是涉及到個人社員權的存否,因為這是公民藉由參加政黨實現其參政權的資格,若要剝奪這種社員權,仍嚴守法治國家基本原則,亦即民主原則、法律保留原則,而不能依憑非社團民意基礎組成的內部機關、更不能以少數不具代表性之意志代替最高意思機關之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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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 次: |
裁判摘要 (一)民事法院具有審查權 (二)撤銷黨籍處分違反民法規定無效 (三)以損害黨譽撤銷黨籍僅受法院有限審查 相關法條 相關裁判 關鍵字 裁判簡評 (一)民事法院對本件爭議具有審查權 (二)撤銷黨籍處分因違反民法、人圑法無效 (三)法院有限審查的範圍 (四)立法委員與院長地位 (五)結語:民主有待深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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