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 鍵 詞: |
區段徵收;公益性;必要性;協議價購;誠信原則;權利保護必要性;個別處分;聚合性處分 |
中文摘要: |
「協議價購」程序,本質上極似「優先購買權」,依德國通說認為其性質與「徵收」無異,故協議價購程序仍應與徵收程序相同,謹守正當程序之要求。另區段徵收依照土地徵收條例第三條規定,應符合「公益性」與「必要性」原則。本文將以大埔農地徵收案為例,探討區段徵收與公共利益之議題,並臚列六大問題,對臺中高行一○一年度訴更一字第四七號判決進行評論。
|
目 次: |
【本案事實】 【爭點】 【評析】 壹、協議價購之正當程序 貳、區段徵收之公益性與必要性 參、徵收之法律關係 肆、徵收處分是否個別可分? 伍、本件徵收處分可否援用情況判決? 陸、誠信原則與權利保護必要性 柒、結語
|
相關法條: |
|
相關判解: |
|
相關函釋: |
|
相關論著: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