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 鍵 詞: |
人工流產;弱勢;墮胎權 |
中文摘要: |
歐洲人權法院二○一二年末的 P. and S. v. Poland 裁判,得視為波蘭合法人工流產近用權「三部曲」之最終篇。於三部曲之中,歐洲人權法院首度直接肯認妊娠狀態之「弱勢」,終至超越私人與家庭生活權利,動用《歐洲人權公約》第三條之禁止非人道或侮辱處遇,責成國家義務。此舉於判決先例史上意義非凡。面對醫療人員良知抗拒權與妊娠婦女法定生育健康權之衝突,國家除應積極調處外,並不得單以事後民事賠償為保障妊娠婦女免受屈辱之有效救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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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次: |
壹、前言 貳、系爭法律之背景 參、P. and S.案事實摘要 肆、歐洲人權法院判決先例 伍、P. and S.案評析 陸、結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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