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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著名稱:
買賣契約中附買回或賣回條款之效力
編著譯者:
林誠二
出版日期:
2014.08.15
刊登出處:
台灣/
台灣法學雜誌
/
第 254 期
/149-154 頁
頁 數:
5
點閱次數:
5335
下載點數:
20 點
銷售明細:
授 權 者:
林誠二
標 籤:
基本資料
相關資料
關 鍵 詞:
買回條款
;
買賣契約
;
賣回條款
;
附加約定
;
類推適用
;
瑕疵擔保責任
中文摘要:
按我國民法第 379 條至第 383 條,係對於買賣契約中可能附加約定之買回條款所為的具體規定,其雖非學理上各方學者詳為討論或有重大爭議之議題,然買回條款之設置寓有便於當事人融通資金、分配風險以及促進物之使用效益等功能,故應仍有詳加理解之必要。此外,與買回條款類似但民法未設明文規定之賣回條款,更於股權、債券等權利交易時常為當事人所利用,然其性質與效力是否應一概類推適用民法中買回條款之規定?本文認為應按各條文中之規範目的分別論斷。
目 次:
【要點】
【分析】
壹、買回條款與買回權之行使
一、買回條款之意義與性質
二、買回條款之功能
三、買回權之行使與限制
四、買回時之瑕疵擔保責任
貳、賣回條款之意義與效力
一、賣回條款之意義
二、賣回條款之效力
【結論】
相關法條:
民法 第 254、255、256、260、349、353、359、373、379、380、381、382、383、397、873、893 條 (103.01.29 版)
公司法 第 167、186、317 條 (102.01.30 版)
相關判解:
最高法院 79 年台上字第 2231 號 民事判例
最高法院 53 年度台上字第 3009 號 民事
相關函釋:
相關論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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