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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著名稱:
色情著作受著作權法保護之要件
文獻引用
編著譯者: 林洲富
出版日期: 2014.07.15
刊登出處: 台灣/月旦法學教室第 142 期/39-41 頁
頁  數: 4 點閱次數: 8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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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 權 者: 林洲富
關 鍵 詞: 著作軟蕊猥褻原創性互惠保護
中文摘要: 壹、爭點
貳、解析
一、原創性之色情著作應受著作權保護
(一)創作保護主義
(二)原始性與創作性
二、不受著作權法保護之標的
(一)著作權之消極要件
(二)違反公序善俗非著作權之消極要件
三、猥褻物品分為硬蕊與軟蕊
四、憲法保障言論、著作及出版自由
五、WTO之全體會員應適用互惠保護原則
參、結論
目  次: 著作權法所保護之著作,應有表現出作者之獨特性及須有原創性之精神創作。職是,色情光碟應否受著作權法之保護,應探討之法律議題,在於色情影片是否屬著作權法第三條第一項第一款所稱之著作?有原創性之色情著作,而無著作權之消極要件者,是否應受我國著作權法所保障?色情影片是否因有碼片或無碼片,致受著作權法之保護有異?日本色情著作是否應受我國著作權之保護?
相關法條:
相關判解:
相關函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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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洲富,色情著作受著作權法保護之要件,月旦法學教室,第 142 期,39-41 頁,2014年0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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