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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著名稱:
民事事件可否併入家事事件統合處理-以最高法院一○二年度台抗字第八○二號民事裁定為例
文獻引用
編著譯者:
李太正
出版日期:
2014.08.01
刊登出處:
台灣/
月旦裁判時報
/
第 28 期
/37-46 頁
頁 數:
10
點閱次數:
5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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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太正,民事事件可否併入家事事件統合處理-以最高法院一○二年度台抗字第八○二號民事裁定為例,月旦裁判時報,第 28 期,37-46 頁,2014年08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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