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 鍵 詞: |
正當法律程序;管收;比例原則 |
中文摘要: |
本文採「判決實證主義 」之立場,篩選具代表性、爭議性之法院判決四則,以該判決對抽象法律概念包攝於社會具體的歷史事實,所得判決結果形成的理由為主軸,整理出法院、行政執行處及學者對案件爭點之見解,並以憲法基本人權之保障觀點及一般法律原則,來檢驗實務判決之妥當性,企圖以案例方式使行政執行法上抽象概念的條文,使法院判決所宣示之「正當法律程序」因個案而更加具體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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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次: |
一、研究方法及目的 二、再行管收事由 三、第三人聲明議異義務人構成虛偽之報告 四、拘提管收以義務人有履行可能性為前提要件(兼論拘提管收準用刑事訴訟法第一O一條第一項方法論之商榷) 五、結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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