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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著名稱:
民法第 184 條第 2 項之解釋與適用-從實務之觀點談「違反保護他人法律」之具體化
文獻引用
編著譯者: 林大洋
出版日期: 2013.11
刊登出處: 台灣/中律會訊第 16 卷 第 3 期/3-19 頁
頁  數: 15 點閱次數: 3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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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 權 者: 林信銘
關 鍵 詞: 侵權行為犯罪行為過失責任能力保護他人法律損害賠償
中文摘要: 侵權行為與犯罪行為,同為違法行為,惟侵權行為之責任,為民事之損害賠償,犯罪行為之制裁,為刑罰之科處,二者之性質,尚屬有別。關於侵權行為之立法方式,可分為三種,一為列舉的方式,一為概括的方式,一為折衷的方式。侵權行為法體系之建構,係以民法第 184  條第 1  項前段「權利」之侵害,作為重心,以合理分配社會之風險,適當賠償被害人之損害,及維護經濟上應有之競爭秩序。
目  次: 壹、前言
貳、民法第 184 條第 2 項之規範功能
參、民法第 184 條第 2 項之解釋
肆、民法第 184 條第 2 項實務之進展
伍、民法第 184 條第 2 項之適用
陸、結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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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大洋,民法第 184 條第 2 項之解釋與適用-從實務之觀點談「違反保護他人法律」之具體化,中律會訊,第 16 卷 第 3 期,3-19 頁,2013年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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