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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著名稱:
偵訊告訴人未命具結之證據能力
文獻引用
編著譯者:
吳巡龍
出版日期:
2014.10.15
刊登出處:
台灣/
月旦法學教室
/
第 145 期
/33-35 頁
頁 數:
3
點閱次數:
1304
下載點數:
12 點
銷售明細:
授 權 者:
吳巡龍
標 籤:
基本資料
相關資料
關 鍵 詞:
具結
;
嚴格證明法則
;
傳聞法則
中文摘要:
被告甲因持有乙失竊之車輛涉嫌竊盜,檢察官於偵查時傳訊告訴人乙但未命乙具結,乙供稱:車輛於失竊前停放在家門口,甲於門外徘徊,乙出門時就發現車輛不見了。按察官對甲提起公訴,乙之偵訊筆錄有無證據能力?
目 次:
壹、爭點
貳、評析
一、偵查階段之具結
二、未命告訴人具結的證據能力
參、結論
相關法條:
相關判解:
相關函釋:
相關論著:
吳巡龍,偵訊告訴人未命具結之證據能力,月旦法學教室,第145期,33-35頁,2014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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