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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著名稱:
論申請人類之診斷、治療或外科手術方法專利之再思考
文獻引用
編著譯者: 陳秉訓
出版日期: 2014.07
刊登出處: 台灣/專利師第 18 期/1-17 頁
頁  數: 12 點閱次數: 7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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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 權 者: 陳秉訓
關 鍵 詞: 發明專利優先權制度國際優先權醫療
中文摘要: 本文意在解除「人類之診斷、治療或外科手術方法」可否申請專利此疑惑,且主張專利法僅規定不授予專利給「人類之診斷、治療或外科手術方法」,而非否定申請人得以「人類之診斷、治療或外科手術方法」為內容和權利範圍主張而申請專利。
目  次: 壹、前言
貳、「不予專利之發明」概念之再思考
一、專利法中「發明」概念之定性
二、「發明」之三個概念
三、「不予專利之發明」與「不受理之專利申請案」
參、「保護工業財產權之巴黎公約」與國際優先權
一、保護工業財產權之巴黎公約
二、巴黎公約第 4 條之優先權規範
三、TRIPS 協定第 29 條第 3 項
肆、醫療方法之發明和其專利申請權之正當性
一、醫療產業的公益性和營利性
二、醫療方法專利之變形
三、法律變化之可能性
四、對專利法修法之建議
伍、結論
相關法條:
相關判解:
相關函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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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秉訓,論申請人類之診斷、治療或外科手術方法專利之再思考,專利師,第18期,1-17頁,2014年07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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