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 鍵 詞: |
全民健康保險研究資料庫;私經濟行政;增進公共利益;隱私權;個資匿名化 |
中文摘要: |
健保署將所取得民眾健保就醫的健康個資,提供予第三人建置「全民健康保險研究資料庫」及衛生福利部建置「協作中心健康資料庫」作學術或生物技術產業使用、商業利用是否符合個資法所規範之公共利益的合法問題?此牽連到個資法第十六、二十條之「為增進公共利益」,應如何解釋?如果符合多數人民利益,少數人民之利益是否應該適度退讓?是否有利益衡量問題?著有探究之價值,來判斷個資保護與合理利用上之平衡與調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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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次: |
壹、事實背景 貳、案例事實 參、爭點及所涉法律 肆、判決理由 伍、評析與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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