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 鍵 詞: |
教學醫院;評鑑;教學資源 |
中文摘要: |
100 至 103 年版教學醫院評鑑分為「醫師及醫事人員類」、「醫事人員類(非醫師)」兩類。評鑑改版重點為:醫院得依「訓練特性及需求」申請評鑑職類,評鑑結果則以「職類別」個別核定,只不過至少申請四個職類(需包含護理職類)。經由調整過後的評鑑方式,已更能貼切各院各職類的教學資源與需求選擇申請。並因應醫院需求,適度整併到院的評鑑次數,整合各教學訓練計畫,使各職類的教學資源及訓練空間受到更多重視。
|
目 次: |
一、100 至 103 年版教學醫院評鑑制度概要介紹 二、100 至 103 年版教學醫院評鑑結果 三、結語
|
相關法條: |
|
相關判解: |
|
相關函釋: |
|
相關論著: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