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 鍵 詞: |
支付命令;既判力;再審救濟;執行力;異議之訴 |
中文摘要: |
德國法上之督促程序制度如何規範?如何審查支付命令之聲請?由何人審查?法院核發後如何送達?德國法上支付命令是否賦予既判力?抑或僅有執行力?具有既判力之支付命令要如何以再審救濟等等?為此,有必要探究德國法之規定,以比較思考我國法現行支付命應否廢止既判力之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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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次: |
壹、風暴之緣起:詐騙取得支付命令! 一、支付命令存廢爭議之新聞報導 二、詐騙取得支付命令之案例:台灣台中地方法院 102 年度重訴字第 633 號判決 貳、支付命令之制度功能與規範特性 參、德國的支付命令制度 一、程序特性 二、聲請程序 肆、與我國制度之比較與反思 一、聲請程序 二、送達方式 三、審查主體 四、廢除支付命令之既判力? 五、比照本票裁定之非訟事件僅賦予支付命令執行力? 伍、債務人之救濟途徑 一、德國法之學說概況 二、我國之救濟方式建議 陸、結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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