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學期刊
  • 社群分享
論著名稱:
再論發現新事證之再審事由-再審新法 20 問
文獻引用
編著譯者: 林鈺雄
出版日期: 2015.03.15
刊登出處: 台灣/台灣法學雜誌第 268 期/50-71 頁
頁  數: 22 點閱次數: 2602
下載點數: 88 點 銷售明細: 權利金查詢 變更售價
授 權 者: 林鈺雄
關 鍵 詞: 再審制度新事證再審新法非常上訴
中文摘要: 我國整個刑事再審制度,幾乎已經宣告死亡,問題不在於立法本身,而在於抱殘守缺的司法實務之文化。儘管學說批評前仆後繼,但從繼受法初期以來就過度限縮新事證再審事由的錯誤判例,迄今仍被實務奉為圭臬,橫跨兩世紀,七、八十年來屹立不搖。既然實務自身無法與時俱進,學說批評也無能為力,那麼,直接修法是不是改變銅牆鐵壁實務的直搗黃龍之計呢?
目  次: 壹、前言:再審新法之立法指示
貳、事實與證據方法
一、事實之概念
二、證據方法之概念
三、新法之簡評
參、新事證之「嶄新性」
一、嶄新性之基準
二、以新證人與新鑑定人為例
三、新法之簡評
肆、新事證之「顯著性」
一、顯著性之基準
二、新法之簡評
伍、證明門檻之程序問題
一、再審之程序階段
二、主觀之證明義務:提出及說明之義務
三、客觀之證明負擔:自由證明程序與疑利被告問題
四、以新鑑定人為例
陸、最後一問:代結語
相關法條:
相關判解:
相關函釋:
相關論著:
林鈺雄,再論發現新事證之再審事由-再審新法20問,台灣法學雜誌,第268期,50-71頁,2015年03月15日。
返回功能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