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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著名稱:
勞動基準法第八四條之一另行約定而未經核備之效力-釋字第七二六號解釋評析
文獻引用
編著譯者: 鄭津津
出版日期: 2015.05.15
刊登出處: 台灣/月旦裁判時報第 35 期/57-64 頁
頁  數: 8 點閱次數: 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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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 權 者: 鄭津津
關 鍵 詞: 核備核定備查
中文摘要: 勞基法第八四條之一規定經核定公告之特定工作,勞雇雙方就工作時間等之約定,如未經主管機關核備,該約定是否仍受勞基法相關規定之限制?
目  次: 壹、勞基法中之核備、核定與備查
貳、勞基法第八四條之一「核備」規定產生之效力爭議
一、學說之見解
二、中央主管機關之見解
三、法院之見解
五、小結
相關法條:
相關判解:
相關函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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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津津,勞動基準法第八四條之一另行約定而未經核備之效力-釋字第七二六號解釋評析,月旦裁判時報,第35期,57-64頁,2015年0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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