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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著名稱:
假檢察官騙人
編著譯者:
許絲捷
出版日期:
2015.08.28
刊登出處:
台灣/
台灣法學雜誌
/
第 278 期
/117-121 頁
頁 數:
5
點閱次數:
1849
下載點數:
20 點
銷售明細:
授 權 者:
許絲捷
標 籤:
基本資料
相關資料
關 鍵 詞:
假檢察官
;
偽刻
;
偽造公文書罪
;
詐騙
中文摘要:
本文將探討近年來常見的詐騙類型,除新增之加重詐欺罪外,另外涉及偽造文書罪章之犯罪。就以下所探討的案例事實而論,雖無涉及太多學說上的歧異,掌握實務意見即可妥適處理各罪,惟需檢驗的犯罪較多,更須細膩處理各罪間之競合。
目 次:
【要點】
【分析】
一、偽刻「檢察行政處鑑」章、「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台北執行處凍結管制命令印」章、「主任檢察官高大明」章之行為,可能該當偽造公印罪(§ § 218, 28)
二、偽刻「檢察行政處鑑」章、「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台北執行處凍結管制命令印」章、「主任檢察官高大明」章之行為,可能該當偽造印章罪(§ § 217, 28)
三、作成「台北地檢署監管科收據」之行為,可能該當偽造公文書罪(§ § 211, 28)
四、將所作成的「台北地檢署監管科收據」當作收據交給 O 之行為,可能該當行使偽造公文書罪(§ § 216, 28)
五、冒稱檢察官及假扮台北地檢署公務員之行為,可能該當僭行公務員職權罪(§ § 158, 28)
六、A、B、C 三人共同擬定一詐騙計畫並共同實施之行為,可能該當加重詐欺取財罪(§ § 339-4 I, 28)
七、競合
相關法條:
中華民國刑法 第 10、28、158、210、211、216、217、218、339-4 條 (103.06.18 版)
相關判解:
最高法院 22 年上字第 1904 號 刑事判例
最高法院 54 年台上字第 1404 號 刑事判例
最高法院 69 年台上字第 1676 號 刑事判例
最高法院 69 年台上字第 693 號 刑事判例
最高法院 69 年台上字第 695 號 刑事判例
最高法院 69 年台上字第 696 號 刑事判例
最高法院 72 年台上字第 4709 號 刑事判例
最高法院 79 年台上字第 4769 號 刑事判例
最高法院 101 年度台上字第 5917 號 刑事判決
最高法院 102 年度台上字第 1587 號 刑事判決
最高法院 102 年度台上字第 2032 號 刑事判決
最高法院 103 年度台上字第 2757 號 刑事判決
最高法院 76 年度台上字第 1096 號 刑事
最高法院 85 年度台上字第 4204 號 刑事
最高法院 89 年度台上字第 3155 號 刑事判決
最高法院 95 年度台上字第 920 號 刑事判決
臺灣高等法院暨所屬法院 101 年法律座談會刑事類提案 第 8 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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