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 鍵 詞: |
Ombudsman;護民官;Council;聯邦護民官;Commonwealth Ombudsman;Industry-Based Ombudsman;Royal Commission;Centrelink |
中文摘要: |
Ombudsman(護民官)乃受理人民陳訴,防止官員違法濫權之制度,最初源於瑞典,二百年來已傳至世界各地,為各國甚至歐盟所採用。作者鑒於澳洲施行此制度甚為普及成功,對澄清吏治,促進民主法治,助益良多,殊值我國參採,惜國內介紹澳洲實施此制度之著作似付闕如。爰特蒐集最新資料,將其實際運作情況,包括人民如何陳訴,陳訴對象、護民官如何處理、此制度如何擴張及於產業,以及各業護民官運作之實況、實施之效果……等問題,一一析述,最後並抒己見,以饗國人,並希對我國政治改革有所裨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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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次: |
壹、護民官之意義與起源 貳、護民官制度之發展 一、傳入北歐各國 二、擴展到世界各地 三、歐盟護民官 四、傳入澳洲 參、澳洲護民官制度 一、概觀 二、護民官之種類 三、聯邦護民官 四、新南威爾斯州護民官 五、對護民官之陳訴 六、護民官之運作程序 七、向護民官陳訴之效果 八、護民官制度之效用 肆、結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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