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 鍵 詞: |
平等就醫權;健康權;平等使用醫療資源;歧視就醫之門檻;世界衛生組織;世界人權宣言 |
中文摘要: |
所謂醫療平等權,即指病人具有平等享受醫療資源之權利。醫療法第 88 條因而規定:「中央主管機關為促進醫療資源均衡發展,統籌規劃現有公私立醫療機構及人力合理分布,得劃分醫療區域,建立分級醫療制度,訂定醫療網計畫。」「主管機關得依前項醫療網計畫,對醫療資源缺乏區域,獎勵民間設立醫療機構、護理之家機構;必要時,得由政府設立。」其目的在於保障全國各地區之人民,均享有同等之醫療資源。亦即國家在制定法令規章時應將公平的概念納入,使人民在遇到相同事件時得要求平等的對待;面對不同的事件時得要求合理的差別對待。
|
目 次: |
壹、前言 貳、案例舉隅 參、醫療人權中之基本價值-健康權 (以上刊載本期) (以下待續) 一、健康權 二、實際有效地保障符合人性尊嚴的生活 三、社會國家原則 四、平等真諦 五、積極性優惠舉措 肆、結論
|
相關法條: |
|
相關判解: |
|
相關函釋: |
|
相關論著: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