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 鍵 詞: |
基本權;授權明確性原則;國會保留事項;民主原則;法律保留範圍;特別權力關係 |
中文摘要: |
學者之見解,有主張基本權具有公益性,是強行法,人民無處分權,故原則上不得拋棄。亦有主張,基本權不得拋棄之原則,僅針對單方公權力行為而言,仍得依契約方式拋棄基本權。亦有主張如基本權主體拋棄基本權能獲得憲法所保障之利益(如拋棄自由而獲得某種給付因而將憲法所保障之利益實現出來),則原則上得拋棄,但必須嚴守基本權之本質內容,且不得就將來的任何時間對任何人均拋棄,而僅得就某一範圍對某特定人拋棄,又原則上不得為單方拋棄。亦有主張基本權本身不得拋棄,但因各個基本權所導出之權能(Befugnisse)則得拋棄。見解極不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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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次: |
一、概念 二、理論依據 1.民主原則: 2.法治國家原則: 3.基本權之法律保留: 三、法律保留範圍之理論 1.干涉保留說(侵害保留說) 2.全部保留說 3.權力保留說 4.社會保留說 5.重要事項說 6.機關功能說 四、德國現況概述 1.干涉行政 2.給付行政 3.特別權力關係 4.行政組織與程序 五、我國法律規定與實務 六、國會保留事項之浮現 七、授權明確性原則之運用 八、自治條例之介入 九、預算可否作為法律依據? 十、相對化 1、行政處分之附款、撤銷、廢止: 2、行政契約: 3、行政上事實行為(含行政指導): 4、與憲法上其他原則之權衡: 5、行政法上債權債務關係: 6、公物管理權: 7、特別權力關係: 8、承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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