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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著名稱:
「違建拆除通知書」是否僅係「接續執行行為」?
文獻引用
編著譯者:
林三欽
出版日期:
2015.12.15
刊登出處:
台灣/
月旦法學教室
/
第 159 期
/9-11 頁
頁 數:
4
點閱次數:
1316
下載點數:
16 點
銷售明細:
授 權 者:
林三欽
標 籤:
基本資料
相關資料
關 鍵 詞:
接續執行行為
;
程序違建
;
實體違建
;
違建拆除通知書
;
法效性
中文摘要:
在違建管理事件中,若主管機關先後作成「違建補辦手續通知單」與「違建拆除通知書」,則此二者是否皆為「行政處分」?後者是否因屬於前者「接續執行行為」而非「行政處分」?本文將就此問題予以討論。
目 次:
壹、爭點
貳、解析
一、提起訴願之程序標的
二、違建事件之多階段行政程序
三、違建處理程序各階段行為之屬性
參、結語
相關法條:
相關判解:
相關函釋:
相關論著:
林三欽,「違建拆除通知書」是否僅係「接續執行行為」?,月旦法學教室,第 159 期,9-11 頁,2015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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