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 鍵 詞: |
釋字第七二八號;性別平等;私法自治;祭祀公業 |
中文摘要: |
祭祀公業規約為私人的私領域法律行為,多數意見將之納入私法自治的保護傘之下,並認其不違反憲法第七條性別平等保障的意旨,而非認為並無憲法第七條性別平等原則適用之餘地,實已將私人法律關係納入基本權的適用範圍加以審查,只是其審查結果為不違反性別平等。此是否表示大法官採取基本權第三人效力的間接適用說,容或有爭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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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次: |
壹、大法官給兩個女兒的兩種答案 貳、平等的境外之地?私法關係的排除 參、男人的傳統,男人的法律:父系家族的排除 肆、包裝歧視的平等修辭:女兒還是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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