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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著名稱:
實務法學:刑事訴訟法類(最高法院一○三年度台上字第三四一四號判決等 8 則裁判之說明)
文獻引用
編著譯者: 李榮耕
出版日期: 2015.12.15
刊登出處: 台灣/月旦裁判時報第 42 期/95-108 頁
頁  數: 15 點閱次數: 1740
下載點數: 60 點 銷售明細: 權利金查詢 變更售價
授 權 者: 李榮耕
關 鍵 詞: 不利益變更禁止原則告知義務證據能力防禦權
中文摘要: 對於被告或犯罪嫌疑人應受何種程度的告知,國家機關應告知的範圍包含哪一些事項,於條文中都沒有明確的規範,也都因而有賴學理及實務就此補充說明及闡釋。供述證據首重其是否具備任意性,一旦確認供述非出於自由意志,其便絕對無證據能力,沒有權衡審酌的空間。
相關法條:
相關判解:
相關函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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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榮耕,實務法學:刑事訴訟法類(最高法院一○三年度台上字第三四一四號判決等 8 則裁判之說明),月旦裁判時報,第 42 期,95-108 頁,2015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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