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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8 學運;偵查密行性;偵查可梘化;全程錄音錄影;自白 |
| 中文摘要: |
偵查機關以證人或關係人的身份傳喚,卻遭警方以拼湊詢問錄音或錄影內容為證據,致因此被檢方起訴者,顯見我國刑事偵查的透明性,似乎亟待強化,但諷刺的是,關於偵訊過程的可視化,目前的刑事訴訟法早有全程錄音、錄影的規定,為何仍無法防止偵查趨於密行化,肯定得成為檢討的對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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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 次: |
壹、前言 貳、去除偵查密行性之必要性 一、偵查不透明的原因 二、偵查不公開與偵查透明化 三、透明化的方式 參、偵訊被告全程錄音錄影的目的 一、全程錄音錄影的作用 二、全程錄音錄影的規範 三、全程錄音錄影的規範不足 肆、318 學運所凸顯的問題 一、不明確的被告地位形成 二、定位不明所帶來的影響 伍、結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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