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關 鍵 詞: |
犯罪所得;發還;義務沒收;替代價額;沒收宣告 |
| 中文摘要: |
本文爭點在於犯罪所得範圍及如何發還被害人。而 2016 年 7 月 1 日施行的犯罪所得沒收新法有諸多變革,以下將依序說明新法解釋適用並分析案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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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 次: |
壹、爭點 一、犯罪所得範圍 二、發還被害人 三、義務沒收 貳、解析 一、前提審查:存在刑事違法行為(§ 38-1 I, IV) 二、有無犯罪所得:因犯罪而直接有所得(§ 38-1 I, IV) 三、犯罪所得人:何人因犯罪有所得(§ 38-1 I, II) 四、犯罪所得範圍:直接所得、間接所得及替代價額(§ 38-1 III, IV) 五、排除沒收:發還被害人(§ 38-1 V) 六、法律效果:義務沒收(§ 38-1 I, III) 參、結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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