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 鍵 詞: |
賠償義務人責任;舉證責任;證券交易法;資訊不實;流通市場;發行市場 |
中文摘要: |
本文以下將先介紹證券交易法修法之沿革,並以 2015 年 7 月新法為中心,從美日法制探討臺灣之資訊不實法制,以明瞭現行法是否已符合美日立法例之規範精神與差異。本文僅分析與此次修法相關之議題「賠償義務人責任設計」,其餘則不在本文探討之範圍內。
|
目 次: |
壹、前言 貳、資訊不實法制之立法沿革 一、2006 年 1 月之立法 二、2015 年 7 月之修法 參、發行市場與流通市場之分流與合流 一、美國法之規範精神:發行市場與流通市場分流 二、日本法之規範精神:發行市場與流通市場合流 三、分流與合流之優劣 四、台灣法制之分析與採擇 肆、賠償義務人及其責任之檢討 一、董事長及總經理 二、會計師 三、職員 伍、結語
|
相關法條: |
|
相關判解: |
|
相關函釋: |
|
相關論著: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