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學期刊
  • 社群分享
論著名稱:
從美國法規範看我國證券集團訴訟和解制度之不足
文獻引用
編著譯者: 洪令家
出版日期: 2016.02.28
刊登出處: 台灣/台灣法學雜誌第 290 期/111-126 頁
頁  數: 16 點閱次數: 1744
下載點數: 64 點 銷售明細: 權利金查詢 變更售價
授 權 者: 洪令家
關 鍵 詞: 證券集團訴訟和解證券市場監督求償訴訟
中文摘要: 本文試著從證券集團訴訟最發達的美國制度為出發,研究美國法上之證券集團訴訟以及對於證券集團訴訟和解之規範,做為我國未來對於證券集團訴訟和解是否應發展出相似的監督或程序之參考,以健全我國未來證券團體訴訟之發展。

目  次: 壹、前言
貳、美國法之證券集團訴訟及集團訴訟之和解
一、美國證券集團訴訟之介紹
二、美國證券集團訴訟之和解
參、我國證券集團訴訟之和解
一、我國之團體訴訟
二、我國的證券團體訴訟
三、我國團體訴訟之和解
肆、對我國證券團體訴訟和解之檢討
一、實體上:證券團體訴訟和解恐導致求償金額嚴重不足
二、程序上:我國法制對於證券團體訴訟之和解規範不足
伍、結論
相關法條:
相關判解:
相關函釋:
相關論著:
洪令家,從美國法規範看我國證券集團訴訟和解制度之不足,台灣法學雜誌,第290期,111-126頁,2016年02月28日。
返回功能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