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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著名稱:
刑事鑑定適用爭議與辨明(二)
文獻引用
編著譯者: 許永欽
出版日期: 2016.07.01
刊登出處: 台灣/法務通訊第 2806 期/3-6 頁
頁  數: 4 點閱次數: 1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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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 權 者: 許永欽
關 鍵 詞: 刑事鑑定發現事實鑑定人選任鑑定報告鑑定機關
中文摘要: 刑事鑑定在刑事訴訟的地位,日趨重要,因此,鑑定人員被稱為「科學裁判官」或「科學法官」,鑑定結論被稱為「科學判決」。然而鑑定錯誤,毀人一生,造成冤案;或讓兇嫌消遙法外,被害人含恨,造成錯案。反之,若鑑定正確,也是平反冤屈與懲兇之利器。刑事鑑定猶如刀之兩刃,如何慎用與監督,是為本文研究之目的。
目  次: 壹、前言
貳、刑事鑑定之發展趨勢與存在價值
(以下刊載本期)
參、刑事鑑定適用之法律爭議
肆、防範刑事鑑定錯誤避免冤案之辨明
伍、結論
相關法條:
相關判解:
相關函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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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永欽,刑事鑑定適用爭議與辨明(二),法務通訊,第2806期,3-6頁,2016年07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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