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學期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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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著名稱:
犯罪所得優先保護被害人權利之實踐
文獻引用
編著譯者: 陳文貴
出版日期: 2016.06
刊登出處: 台灣/全國律師第 20 卷 第 6 期/4-14 頁
頁  數: 11 點閱次數: 2091
下載點數: 44 點 銷售明細: 權利金查詢 變更售價
授 權 者: 陳文貴
關 鍵 詞: 犯罪所得沒收被害人追徵
中文摘要: 105 年 5 月 27 日立法院三讀修正通過之刑法第 38 條之 3 第 2 項,以及刑事訴訟法第 473 條之規定,奠定了我國犯罪所得沒收的被害人權利保護優先主義,也較德國法更簡化經沒收之財產,事後給付被害人之程序。本文以我國立法者之立法觀點,解析上開條文在新法施行後所應為之解釋,俾供將來實務運作之參考。
目  次: 壹、前言
貳、被害人權利保護優先主義
一、舊法之爭議
二、新法的解決之道
參、聲請權人之要件與範圍
一、聲請權人
二、聲請給付之要件
三、聲請給付之範圍
肆、結語
相關法條:
相關判解:
相關函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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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文貴,犯罪所得優先保護被害人權利之實踐,全國律師,第20卷第6期,4-14頁,2016年0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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